東營商標注冊人擁有的權利
經(jīng)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
注冊商標專用權是指商標注冊人自已使用注冊商標的使用權和禁止他人非法使用注冊商標的禁用權。
一、使用權包括:
1、自已使用,注冊人取得專用權后,獲得了法律保護,可以在其生產(chǎn)、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jīng)銷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
2、許可使用權,可以依法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3、轉(zhuǎn)讓權,可以根據(jù)自己的意愿依法有償或者無償轉(zhuǎn)讓商標。
二、禁止權是指禁止他人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注冊,另一方面對未經(jīng)許可、非法使用其注冊商標的侵權行為,有權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人民法院請求保護,要求制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